題目:即使是壞掉的時鐘,一天也會對兩次。給一個好建議,儘管來源可疑,試著說服某個人接受這項建議。
親愛的C:
中世紀有一位僕從,在服侍了三代公爵,嘗盡人情冷暖以後,
某天趁著第三代公爵不在,在他的寢室裡留下了這樣一段話:
「大人是把別人的小事當成自己的大事;
小人是把自己的小事當成別人的大事。
一般人,能區分什麼是別人的事、什麼是自己的事。
明白什麼是大事,什麼是小事。就很足夠了。」
僕從這麼寫,是想提醒當時紙醉金迷的公爵,
不要濫用自己所擁有的財富和權力,要試著成為別人做些什麼的大人。
當時的公爵沒有會意過來,繼續過昏庸的日子。
然而公爵的小孫子看到這句話,以為是公爵親筆書寫,十分欣賞,奉為圭臬,代代流傳下去。
自小孫子以來,整個家族不遺餘力地,帶領當地仕紳推展社會文化、發展平民教育。
在那個小城市裡,貢獻卓卓。
兩百年後史學家比對了字跡,才輾轉判定這段話的真實來源,
絕非出自公爵之手。
一位自稱僕從後代的人,拿著曾曾曾曾曾祖的日記,
指證歷歷地說,這句話是僕從所寫。
這名僕從就這樣當了許多人心中的大人物,還當了許多年。
C,
我聽說你最近總感覺不上不下,想改變又無力做什麼的。
所以想跟你分享這個,我聽說來的故事。
當大人還是當小人,階級財富權力地位什麼的,
雖然重要,但真的不是唯一的決定因素。
如果覺得自己沒辦法成為大人,也不願意只做小人,
就先從當一般人開始吧。
當我們懂得區分別人在意的和自己在意的不同;
當我們明白每個人心中的大小事不同。
那麼選擇把誰的什麼事當成大事或小事的權力,
就在我們自己的手上了。
要當大人或小人或繼續當一般人,
選擇權也會在自己手上的。
啊,順帶一提,
僕從的那本的日記裡,
是這麼寫的:
「……(前略)『一般人,能區分什麼是別人的事、什麼是自己的事。
明白什麼是大事,什麼是小事。就很足夠了。』
我在公爵家寫下這段話以後,
馬上就辭職回鄉安享晚年了,
公爵有沒有看到、有沒有因此而改變,是小事。
我會不會因為在公爵房裡胡亂書寫而被追究責任,是小事。
他的小孫子,能不能看到,能不能學會,才是大事。」
就這麼一區分,讓好多人的小事有機會被重視,真好。